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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铅酸蓄电池修复循环再利用技术”

在颐和园游船上的应用情况

发言人:颐和园管理处:刘秀成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由北京发改委主办的这个蓄电池复原技术的推广说明会。由于我单位采用蓄电池复原技术对游船中的蓄电池进行保养维护中已经有了较长的一段时间,积累了一些经验,下面我就此项技术在我单位的应用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各位来宾做一些说明介绍;同时,也借此机会,就如何在社会上迅速推广此项技术,使之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问题,谈一下我们的使用体验。

我们应该属于蓄电池修复技术的直接用户。在颐和园游船队中,共有各类电动游船60余艘,其中大型游船10艘,小型游船50余艘。这些游船所用电池的更换量很大。目前颐和园船队共有各类蓄电池1480只,其中DG400有880只,使用寿命是两年半,每年报废352只;DG250有400只,使用寿命两年,每年报废200只;QD195有200只,使用寿命一年,由此算出每年的报废电池达到752只。每年需要支出524000元的蓄电池使用成本才能满足我们的基本需求,这样成本压力对我们来讲是很大的。不仅如此,每年的电池报废量也相当大,从社会效益上来讲,所产生的资源浪费及对环境的影响不可小视。

单只电池按平均重量40公斤算,每年颐和园船队就有约3万公斤的蓄电池要报废。这些报废电池里铅的含量估算可到2万公斤。如果把这些废旧铅板冶炼加工成新铅板所需要耗费的电力换算成标准煤,经专家测算每吨铅需要400公斤标准煤,就需要8吨标准煤的资源消耗。

但目前我国在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废旧蓄电池处理体系,生产厂商只是简单地负责生产销售,而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基本上是靠街头“游击队”,处理则是靠家庭作坊。这种混乱局面的存在,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还导致因为处理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节能减排工作抓得不够深入、不够落实;二是不同部门、不同群体对废弃物的认识差别很大。目前我国从事废弃物品回收利用的群体大部分都是经济收入比较低的个体或者是民营企业,他们很少考虑回收处理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今年年初,通过与清大鲁晶公司的接触,我们初步了解了这个修复技术。一开始,我们基本上没报太大希望,甚至还存在一定的疑虑,仅仅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请他们对其中一艘游船的报废电池做了一次试验性的修复。当时想,如果该技术真是可行,从我们单位具体的蓄电池用量来看,最直接的效益就是能节约成本。

基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考虑,我们于2008年3月份与北京清大鲁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在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的支持下开展蓄电池的修复利用工作。我们首先挑选了一条太阳能游船。由于该船的蓄电池已经使用了近三年,通过放电实验测出其容量只有标称容量的20%,完全不能满足日常的工作需求。该船电池型号为DG400,由110只2V电池组成220V电池组。

在实验过程中,我们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进行跟踪监督。我们发现:第一,修复流程并不复杂,该项技术很成熟很先进,机器设备的智能化程度都很高;第二,修复时没有任何排放问题,可以说很环保;第三,修复的流程很全面很专业,包括从检查电池的损坏程度和原始容量,到修复后的自放电检查和电池封闭;第四,安全方面也让我们很放心。

经过几天的修复后,用放电仪检测该组蓄电池已恢复到标称容量的70%。修复完成以后,我们直接安排这些电池上船使用,就是想看看这个技术在实际应用上到底怎么样,特别是复原后的电池到底能再用多长时间。通过几个月的运行实验证明,该组蓄电池在较长时间里仍然保持了性能的稳定可靠,可以满足游船的正常工作需要。

游船上的电池是作为动力能源用于游船驱动的,相对于通信等行业的备用电池来说,使用环境更苛刻、使用强度更高,消耗也更大。如果电池容量不足,重则无法启动,轻则行驶路程太短,无法满足游览需要。如果该修复技术只能使蓄电池容量在短时间内得到提升,那么就不会有实际上的应用价值。令人高兴的是,在经过几个月的反复使用后,蓄电池恢复后的容量并无明显下降,充放电都很正常,我们单位的领导和游船驾驶员都很满意。

由于实验效果良好,我们近日又和北京清大鲁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大批的废旧蓄电池修复合同。初步计算了一下,如果颐和园游船全面引进清大鲁晶的这套修复技术,每年可直接节约经济成本30多万元,同时减少725块电池的报废。能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减少蓄电池的报废,这就是为环保和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因此,我们很乐意把这项技术长久地应用下去,也愿意支持政府和清大鲁晶公司把这项技术真正推广,使之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能把这项利国利民的项目迅速加以推广,除了厂家继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外,也非常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集团用户在提高绿色消费意识的同时给予关注和配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建设一个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借此机会,我想呼吁一下,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和蓄电池的使用单位,能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上,对这项绿色技术的推广提供有利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支持。

首先,我们觉得在铅酸蓄电池的使用和报废问题上,应该形成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环境。对广大用户特别是集团用户的蓄电池更换和报废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最好能纳入到节能减排的评估考核体系中。

其次,要想让这些利国利民的绿色技术顺利推广,使其惠及整个社会,还需要在财政税收政策上给予大力的扶持。对那些使用节能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尽量给予一定的鼓励和奖励,最好能使所产生的效益与单位及个人政绩或利益挂钩,以提高人人节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同时,要在全社会进行大力的宣传和引导,真正提高全体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营造浪费资源可耻,资源循环利用光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此外,要充分利用专家和科学技术知识的支持,使人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在浪费资源,哪些做法是在促进环保和生态和谐。比如说,要让大家认识到,铅酸蓄电池完全可以通过修复继续使用,既延长寿命,又减低消耗和污染。通过这些具体举措来引导人们绿色消费的习惯。

当然,各个单位和个人也应该站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绿色消费习惯。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由于我们做这项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同时受政策水平所限,上述建议难免有不妥之处,请大家能够谅解。作为一家社会公益事业的单位,如果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一点贡献,我们会感到非常的欣慰和高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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